2013年07月3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图)

来源: 综合  2013-07-08 15:0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李晨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刘志军被押进法庭。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