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兰渝(化名)老人在法庭上失声痛哭大喊“儿子忘了娘”。2013年7月16日,四川“精神赡养”首案在大邑县王泗法庭开庭。
儿媳叫屈 气得离开被告席
对于李兰渝的说法,梁慧并未否认没有在固定时间给母亲粮食。“但我们怎么可能不给她吃的。”梁慧说,因为两家仅隔30米左右,在闹翻之前,母亲经常到她家走动,遇到吃饭的时候就一起吃。听了母亲指责后,梁慧觉得委屈,一度愤然离开被告席,呆呆地蹲坐在旁边地上。
梁慧说,10多年前,家中成员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由大儿养,母亲由小儿子养。在2009年,父亲去世前,都是由大儿子李望伦赡养。可就在2011年,小儿子也突然离世。
“按理说,我们已经尽到义务。”梁慧说,实际上,自家一直都在吃亏,因为母亲偏爱幺儿。梁慧认为,李兰渝每个月可以领到农村养老保险和低保共255元,此外,因为有一块地租了出去,老人每年还有些收入,并非老人说的那么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