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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37家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 违规收费须退还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7-24 03: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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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王卫平)昨日,西安市有关部门约谈了31所幼儿园园长和17所民办中小学校长,重申各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幼儿园不得以双语等字眼诱导家长,还公布了西安市37家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标准(见表格)。

  收受“捐赠费”

  一幼儿园园长被免

  7月21日晚,媒体报道一家长为让孩子上陕鼓西仪幼儿园(企业办园),向该园捐赠11000元。西安市教育局和陕鼓西仪幼儿园所属地党委、政府安排人员核查,证实问题属实。

  根据查实的违规事实,教育行政部门对陕鼓西仪幼儿园做出了四项处理决定:责令该园于7月22日将收取的捐助款全额退给幼儿家长(已退还);责令该园写出书面深刻检查,并就今年招生收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取消2013年陕鼓西仪幼儿园评优资格,两年不得晋升上一等级;建议该园举办者陕鼓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园园长先免职再追究责任。

  记者昨晚获悉,陕鼓西仪幼儿园园长刘某已被免去园长职务,相关部门正对该园教育收费问题进一步调查。

  幼儿园不能

  以“特色班”名义另收费

  昨日,西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联合约谈了陕西省西安幼儿园、西安交大幼儿园、西安高新第一幼儿园、省军区机关幼儿园等31所幼儿园园长,要求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等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

  西安市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认真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幼儿园必须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和承诺制度,各类收费在园内进行全面公示,一次性收取,并给学生开具财政、税务统一印制的、票款一致的收据。幼儿园的保教费实行“按质、划类,按类收费”,不得以国际、艺术、双语、体育等字眼给幼儿园冠名误导家长。

  民办学校不按时退费

  取消明年招生计划

  昨日下午,西安市教育局还对17所民办中小学校长及其所在区县教育局长进行了约谈。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收费内容,不能私自增加收费名目;坚持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从即日起开始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纠正跨学期预收学费、超标准收取学费、中招录取前提前圈定学生收取费用。

  7月26日下午6点前对违规收费全部清退。未按时限清退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校长先予免职,再追究相关责任;收费标准调整期满,将不予受理收费调整申请;取消该校2014年新生招生计划;对性质特别恶劣的学校取消办学资格。在昨日公布的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中,记者注意到西安民办中小学收费每生每学期收费最高为9000元,西安仅有4所学校可以按最高标准收取,分别为西工大附中分校、西安交大附中分校、西安高新第一中学、西安中学(实行民办招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