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楼二层为龚爱爱受审的法庭现场。(记者 付瑞霞)
焦点3:买房的钱是哪里来的?
据调查,龚爱爱拥有数十套房产,购房的钱从哪来,则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对此,龚爱爱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在北京的41套房产,均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按揭房产的钱,一是自己的资金,一是向亲戚朋友借贷而来。
在上午的庭审结束前,龚爱爱做最后陈述时说,自己站在法庭上很难受,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影响,对不起神木人。但是自己没有干违法的事情,没有伤害社会。希望得到大家的原谅,也希望法庭能作出公正的审判。
焦点4:委托办证还是委托办假证?
在法庭的辩论阶段,公诉方提出,在山西两个假户口的问题上,首先是龚爱爱向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的何生发提出请求(一次请求的理由是自己的名字不好听,要求换为龚仙霞;一次是户口本和身份证找不见了,要求补办,补办完后又找见了)。这个委托的请求是整个伪造的原动力,也是整个犯罪行为的起始,及龚爱爱在拥有真实合法身份的前提下,委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虚假信息的户口及身份证。
而辩方律师则认为:众所周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唯一办理的机构就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怎么能办出假证呢?而且在一般人的意识里,公安机关办理的证件,当事人又怎么会去质疑。因此,辩护律师认为,龚爱爱充其量只是委托何生发办证,而非伪造证件。真正伪造证件的,是公安机关个别民警无视法律法规,为根本不存在的人办理户籍及身份证。委托伪造证件,和委托办理证件,二者是有本质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