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房姐牵线办假户口民警辩称无罪
24日上午,“房姐”龚爱爱案一审开庭持续了3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休庭一个半小时后,24日下午1时许,替龚爱爱牵线办理假户口和假身份证的被告人、原神木县公安局民警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继续开庭。
据检方称,2008年,龚爱爱的一个假户口,在山西省兴县,通过非正常程序,以补录的方式上户。与龚爱爱的假户口同时录入的,还有其他三个假户口(另案)。据称,龚爱爱办理这个假户口的理由是:规避买房的限制政策。
法庭上,张新堂当庭交代,自己当时作为神木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时任政委何生发(已故)的电话,何生发让张新堂去他的办公室,并给张新堂交代,让他办理三个户口,其中一个就是龚爱爱。张新堂辩护称:领导要求我办的,作为下属,我要服从命令。我只作为转述人,具体咋办的假户口,我不知情。
据山西兴县民警白某交代,他是负责辖区20多个自然村上户程序最后签字的民警。2008年六七月份,中间人许某称,榆林神木一民警张新堂需要办理假户口。白某承诺可以办,张兴堂便给他发了条短信,里面涉及三个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后白某将假户口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