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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爆炸案一审宣判 冀中星被判6年(图)

来源: 新华社  2013-10-15 09:2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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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被告人冀中星在法庭上。当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新华社记者公磊摄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涂铭)备受关注的“首都机场7·20爆炸案”于15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冀中星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其行为构成爆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冀中星因对相关部门的处理不满,于2013年7月20日6时30分许,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及传单乘坐长途汽车前往北京,后乘坐出租车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当日18时20分许,冀中星在上述地点抛撒传单并取出爆炸装置双手高举,其间爆炸装置在冀中星双手之间来回倒换。18时24分许,冀中星左手引爆自制爆炸装置,致使其本人重伤及民警韩某轻微伤,同时造成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冀中星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冀中星采用极端方式,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鉴于冀中星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冀中星在案发现场声称手中有炸弹,让周围人远离,对该情节在量刑时法院酌予考虑。

  综上,法院根据冀中星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冀中星表示需要回去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7月20日:首都机场T3航站楼传爆炸声

  今天18点25分,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2层国际到达出口外10米发生爆炸。记者从北京警方初步了解:该男子名叫冀中星,79年生,山东菏泽人,当时他引爆了制作鞭炮的黑火药。目前没有其他人员受伤,机场航班起降未受影响,秩序已恢复正常。【详细

  疑犯兄长:弟弟像狗一样活了8年

  记者联系到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他正在内蒙古包头市打工。

  冀中吉说,他也是昨天知道弟弟在首都机场的事儿。他说自己感到震惊但是并不是很意外。

  他说,“出事后的8年,弟弟冀中星像狗一样活着,毫无尊严,毫无希望,他忍了8年,如今做了这种出格的事情,无非是想让别人听他说话,听他叫屈。他太冤了!”【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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