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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非法出版物 请您赶快来举报
10月16日,小编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了解到,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在全国开展整治四假(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假报刊作为整治的对象之一将被严厉打击。此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清查各地报刊发行市场,坚决收缴各类非法报刊,通过专项行动使报刊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报刊出版发行秩序得到切实规范。
据介绍,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彻查到底。充分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依法加大对非法报刊印制、储运、发行、传播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彻底捣毁其非法采编、印制、储运、发行窝点和网络,从根本上铲除非法报刊产生的根源。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这类非法出版物,请拨打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举报电话(010-65212787、010-65212824)或全国“扫黄打非”办的举报电话(010-65212870)。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违反本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明令禁止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出版物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