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公安局出示的尸检报告证明
华商网讯 11月14日,华商网报道的《男子在三原县被捅身亡,嫌疑人案发三天后走出警局》一事,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转发,事件迅速引起数万网友的关注和讨论。有网友对此事表示理解,但更多的网友表示,案情如此重大还取保候审?希望三原县可以公开案情,还原事实真相。>>详情
15日,对于此事,三原县公安局经调查,做出如下说明:
2013年10月5日零时许,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出警行至城隍庙广场时,发现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性受害人躺在路边,民警随即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并将受害方一名女性带回所内询问调查。当晚受害人在三原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凌晨1时许,案件移交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办。刑警大队民警连夜晚开展现场侦查、调查走访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调查,及时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锁定了本县城关镇的李某、寇某和王某某三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凌晨3时许,王某某在其父陪同下投案自首,凌晨4时许,民警在寇某家中将其抓获,下午1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其家属劝说下投案自首。
经调查,死者名叫刘成(系西安市灞桥区人)。10月4日晚,受害人刘成与朋友小王(女)来我县看望其朋友杨倩(女)。当晚10时许,三人在城隍庙小吃城吃完饭后,在小吃城东门与犯罪嫌疑人寇某相遇。寇某盯着杨倩看,杨倩随口骂了一句,二人发生口角,刘成见状,先打寇某一拳,寇某便喊身后跟随的李某、王某某帮忙,双方发生厮打,期间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伤刘成,之后寇某等三人离开现场。经尸检,刘成系单刃刺器作用于心脏,致心脏破裂死亡。当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寇某、王某某三人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本案中有劝阻李某、寇某伤害刘成行为,受害方杨倩也确认王某某有阻止李某行凶的言语和行为。案发后,王某某及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鉴于上述案件调查情况,对王某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10月6日,县公安局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取保候审。
2013年10月31日,县公安局对刘成被伤害案提请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批逮捕。11月7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寇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对王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综上所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县公安局对三名嫌疑人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王某某之父系我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对王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其父亲身份无关。目前,此案正在侦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