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晓林对本次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测试进行了以下解读
一、西安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情况
1.教师队伍总量增加。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共有教职工10.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57万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为1.42万人、2.97万人、1.96万人、1.19万人,比上年增加1.78%。
2.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年龄在45岁以下的普通中学教师占总数的81%,小学教师占总数的73%,幼儿园教师占总数的95%,中青年教师成为中小学教师的主体。从教师队伍的学历来看,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10%、99.95%、99.35%、97.2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开展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的必要性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从总体上看,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能够满足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但是,从满足人民群众让子女上好学的更高要求看,按照“高品质、精内涵、强特色”的教育发展定位衡量,我市教师队伍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骨干教师数量不足;部分教师师德水平不高,依法从教意识淡漠,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缺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以及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够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而此次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就是其中一项有力举措。
二是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高素质的教育。素质教育在我市中小学推进多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应试教育依然盛行。如何有效实施素质教育?对此,市教育局不是无所作为、消极对待而是不等不靠、积极探索。2012年10月,经过认真研究,出台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从改革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制度(“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为主,结合全市统一素质评价标准,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收新生”),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评价制度(将学生综合素质考试列入中考科目)以及实施教师综合素质测试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此次教师综合素质测试即是该意见要求的又一次具体实施。
三、测试的目的和意义
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自身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1.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是一次引导和促进。测试并不在于将教师分出三六九等,而是意在树立职业规范,让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意识。测试坚持导向性、全面性原则,引导教师从创新能力、实践水平、人文素养三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提升,进一步激发教师反思并提升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是一次诊断和摸底。此次测试涉及全市6万余名中小学专任教师,通过测试可以全面了解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素质教育水平、综合素质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等,为下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提供科学的依据。
3.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是一次探索和尝试。如何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评价,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课题。此次测试在我市尚属首次,也是对如何逐步建立由政府评价、社会第三方评价和学校评价三者结合的更为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的积极探索和尝试。
四、测试的人员范围、报名人数及考场安排
2013年测试的人员范围: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一线任教人员,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教研机构教研人员。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今年不参加测试,此次测试报名教师人数为62975名,其中小学教师人数为29782名,中学教师人数为33193名,考点共有72个,其中小学35个,中学37个,考场共有2112个,其中小学999个,中学1113个。
五、测试命题范围及题型
测试范围:侧重素质和能力,测试点都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具备的基本人文素养、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是教师日常应理解、掌握、应知应会的知识。不会给教师增加额外负担,教师无需刻意复习。试卷结构为主观、客观题型结合,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为4:6,主要题型:选择题、简答题、分析与应用、实践与创新。试卷难易程度比例:容易试题、中等试题、较难试题三种难度的试题分值比例约为5:4:1。
六、评卷与结果公布
此次测试的考务包括评卷工作由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实施,完全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范要求进行。实行网上评卷。测试成绩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xaks.com.cn)上公布,不查卷。预计12月1日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师可用本次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成绩区县教育局掌握教师考试成绩状况,以及各校校长了解教师考试成绩,从而自我反思、自我提高、自我学习。
七、测试结果运用
测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测试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奖惩等方面的依据。应参加测试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需请假的由本人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区县教育局审批。无故不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取消2013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以及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务晋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