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领导乘坐由苏联赠送的吉斯110
自行车曾是奢侈的“公车”
许建国第一次见到汽车是在1954年,当时14岁的他正在彬县读小学。
那是一辆颜色介乎于黄色和绿色之间的卡车,沿着西兰公路开到彬县,停在当时县政府的门口,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看热闹。有人围着汽车说,车灯是汽车的眼睛。有人绘声绘色地说:车厢下端的排气管是汽车的“尻子”,车子一发动汽车就会“放屁”,但一点也不臭。
多年以后,许建国才知道那是彬县的第一辆汽车,也是县上的第一辆“公车”。此前,彬县当地人从来没有见过汽车,仅有的几辆自行车都是县城大户人家的。当时县上公职人员下乡公差主要靠走,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在内。偶尔也借自行车下乡,但关系必须很铁。
自从有了第一辆大卡车,彬县书记县长逐渐结束了步行去咸阳、西安等地办事的传统。卡车的主要功能是运送物资,同时运送当地人往返咸阳、西安等地。县委书记、县长经常和当地人一起同车,待遇稍好的是领导可以坐副驾驶位置。
6年后,20岁的许建国终于等来了第一次坐卡车的机会。他考上了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前身)。卡车车厢里有四排座位,可以坐26人左右。
后来他才知道,在那个年代坐汽车是很奢侈的事情。一般人家除非有紧急事情,否则不会凑钱坐这样的“公车”。
西安文理学院原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民回忆说,他上世纪80年代到蓝田县工作时,当地干部告诉他,50年代蓝田县连自行车都没有,公职人员都靠步行下乡。路途稍远时,县委书记县长可以骑马。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老同志回忆说,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步行是公职人员主要的出行方式,稍微远点的地方才有自行车,“当时许多单位都有几辆公共自行车,有工作需要时向办公室申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