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涉事妈妈前雇主揭发
被告让儿子供对方泄欲后,有提供户口号码促唐转账,涉款2000港元至3500港元不等。被告又透露,曾向唐借钱,她曾与唐进行过4-5次性交易。事件由朱的前雇主揭发。朱早前被解雇,其雇主查看朱的电邮通讯纪录,发现内容可疑于是报警。
案件押后至昨日宣判。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愿意指证涉案男网友,显示被告有深深悔意,被告在求情信中说,愿意放弃儿子抚养权,同意日后不见儿子,直至他长大。辩方表示,受害男童经医生检查,并没留下永久或长期心理或生理的影响。
但法官指出,被告为金钱而让儿子与男网友肛交,行为匪夷所思,是香港社会大众不能接受,被裁定入狱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