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人于2013年5月20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执行逮捕。
涉及29个省市地区
需货人员将贷款通过银行账户打至被告人卢宇宙、陶静名下的建行、农行、工行、中国邮政、陕西信合账户内,业务员将客户名称、地址、客户购货清单等填写发货单交给报告人陶静汇总,然后被告人陶静通过电话、QQ与卢宇鹏联系,将发货单发给卢,由卢组织生产后将货物通过物流发至河北石家庄、河北邯郸、四川泸州、湖北荆门、江苏无锡、内蒙古鄂尔多斯、浙江金华、重庆、河南周口、附件漳州、山西运城、辽东丹东、新疆乌鲁木齐等29个省市地区的经销商。
涉案金额达591万
经公安机关查实,已销售假冒保健品涉案金额为5,913,925.04元。3人于2013年5月20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西安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执行逮捕。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卢宇宙、陶静、智虎以营利为目的,违反国家食品管理制度,以假充真,生产、销售伪劣“保健品”,销售金额590余万元,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陶静、智虎明知卢宇宙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保健品”,帮助被告人卢宇宙对生产人员、业务员进行培训,系从犯,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