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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男子通过QQ群贩卖人体器官 曾学医在医院实习

来源: 华商网  2014-03-07 20:16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编辑: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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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自述时说道,自己认罪并伏法,在看守所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一直都在期盼审判这天。

  华商网讯 离婚多年,本想给10岁的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却一步之错踏入了犯罪之路。自2009年至2011年,35岁的宝鸡岐山男子王某先后三次采取网络联系“供体”(提供匹配器官的人),伪造“供体”身份信息等方式,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获赃款6万余元。3月7日,这起出卖人体器官案在雁塔法院公开审理。

  男子通过QQ群寻找“供体”

  7日上午,在庭审中,岐山县35岁男子王某交待,离异后,10岁的孩子跟着自己一起生活,本想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多赚点钱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没想到却踏入了“深渊”。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发现了卖肾的生意链。于是,他加入了网页上所留的QQ群,发现通过大量的QQ群交流信息就可找到肾源“供体”,只要自己找到患者,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拉托”费。王某向法庭交待,自己加入的QQ群就有五六十个,每个群里大约有100多人。

   三次共获利6万元

  有了想法后,王某就开始在西安各医院的病房里寻找需要肾源的患者。2009年11月,王某为一名患者在网上联系好了肾脏“供体”,随后让患者与其堂哥在公证处进行近亲属肾脏捐献公证,最后由“供体”顶替患者堂哥,在医院完成肾移植手术。这场交易共花费7万元,王某从中获利2万元左右。

  尝到甜头后,第一笔生意做成后的同月,王某为另一名患者在网上联系好了肾脏“供体”,并为“供体”伪造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户口本,并在公证处做好近亲属肾脏捐献公证后,在医院完成肾移植手术。这次交易同为7万元,王某从中获利2万元左右。

  2011年10月,王某为一名患者联系好肾脏“供体”后,由王某带领患者及其家属前往山东济南,在一家“供体中介所”安排的医院内进行了肾移植手术。这次交易共25万,王某获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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