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范一直一个人生活,没有亲人,由于经济拮据,遂想出了抱走孩子换钱的主意。
没钱吃饭 “熟人”抱走孩子贩卖
4月15日,小编在询问室见到了犯罪嫌疑人范某余。范某余告诉小编,他88年出狱后,一直在西安打零工,可是最近一段时间活不好找,而且已经有七八天没找到工作,也没有吃饭,于是想到李某曾经对他的承诺,便有了抱走8个月大男婴乐乐的想法。
4月4日下午,范某余趁朱某洗被褥空荡抱走孩子,担心时机不成熟,范某余走出巷子后又返回宾馆。十几分钟后,范某余打电话给李某,两人相约在西工大附近见面。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余,李某、刘某及介绍买卖儿童的李某某因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小知识: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的认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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