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2日 登录论坛 注册

广场舞抽猴是“禁”是“限” 西安举行防噪立法听证

来源: 华商网 时间:2014-07-21 19:39:52 编辑:雷佳 作者:雷佳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7月8日,城墙东南城角,通过声级计对抽陀螺时发出的响声进行测量,瞬间最大值能够达到106.7分贝。

  华商网讯 需不需要对广场舞和“抽猴”进行限制或禁止、规定某些时段禁止开展住宅装修活动是否必要、幼儿园、学校只能在课间操、升旗仪式、运动会、校庆活动时使用高音喇叭是否可行……7月21日下午,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11位听证陈述人(1位因工作原因缺席)对公共场所跳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健身娱乐活动以及住宅装修时段等具体听证事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将对这些意见及建议进行深入研究,并作为立法参考依据提请市人大进行审议。

  【网友PK】广场舞等噪声污染,该不该立法防治 >>>>>讨论入口

  广场舞、抽陀螺、甩响鞭:“禁止”还是“限制”

  近年来,广场舞和打猴队逐渐在城市中兴起,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用这种“劲爆”的娱乐方式打发晚年时光,但同时也给许多居住在附近的市民带来不少困扰。跳广场舞所使用的高音喇叭,以及抽陀螺甩响鞭时发出的“啪啪啪”的噪声,让许多人不胜其烦。在此之前,华商网编辑通过多日走访,并用专业的声级计对其进行了噪声的测量。结果发现,跳广场舞时音响所发出的声音高达90分贝,瞬间最高值更是能达到将近100分贝。而“抽猴”所发出的响声则更加“给力”,约在100分贝左右,瞬间最高可以达到110分贝。

  对于广场舞,11名听证陈述人的普遍看法是应该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但不能“禁止”。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在发言时强调,将广场舞和打陀螺等健身娱乐活动“完全禁止”是做不到的,应该分区域、分时段进行禁止或者限制,从而有效避免其带来的噪声污染。

  王洪表示,从区域上来讲,可以在小区内的广场或者是靠近小区的广场上,对广场舞和打陀螺等活动进行禁止。而在其他的一些公共场所,例如远离生活小区的地方,应该允许此类活动的开展,但是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必须有所限制,比如不能超过多少分贝。

  同时有一些听证陈述人提出,《条例》应该“禁止”在公共场所打陀螺和甩响鞭。退休职工于涛在陈述中表示,这两项活动随意性、流动性强,噪声危害大,群众投诉多,应该全面禁止,否则会陷入“扰民、投诉、再扰民、再投诉”的恶性循环之中。在陈述中,于涛列举了西安市北郊城市运动公园和长安区步行街的两个例子,并强调划定区域规定时间只会是空文一张,不能有效地减少群众投诉。

  除此之外,也有陈述人表示,应当给老年人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唐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何志恒表示,老年人有锻炼身体的需要,但不能影响其他人。碑林区古迹岭社区居委会主任蒋智能则认为应该分情况对待:“老旧小区的活动空间有限,硬件条件不具备,邻里之间容易引发矛盾;大的公共场所,或者是远离居民小区的场所,应当给广场舞等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