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私制的车票
车主私制车票
执法结果显示,豫PZ6762隶属河南万里运输集团项城市万达运输有限公司,属非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范围包括省际、市际、县际及县内包车。经查询,国家《包车管理办法》规定,包车客运经营不得从事班车客运业务,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即该车仅局限于包车经营,不能在一条固定的线路上以运输形式经营客车。
而执法人员在该车上找到一张写有豫PZ6762及陕E66532车牌号的车票,车票显示,发车时间为,每月农历逢双早上7点20淮阳西关润的转盘南20米等信息;返回时间为,每月逢单西安城南站早上7点20,翠华南路与南三环交叉口路西大院内。票上还公布了随车电话及监督电话。此车途径陕西境内的翠华南路、半坡、十里铺、渭南,河南境内的灵宝、三门峡、淮阳等地。车票上无相关部门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