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1日 登录论坛 注册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盘点各种奇怪的“工伤”

来源: 国际在线 时间:2014-08-21 11:31:58 编辑:白玫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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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开会期间”等3种情形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同时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等4种情形属于“上下班途中”。

  根据《社会保险法》,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该《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