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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朱鹮保护区河道违规施工 无环评手续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4-09-04 16:51:47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峰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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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24日,《华商报》曾以《保护区朱鹮难觅食》为题,报道了有人在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洋州镇草坝村旁的傥水河道中,挖沙采金,破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朱鹮栖息地的事件,报道当天,该非法行为就被取缔。然而两年多后,2014年9月4日,同一地点,又被机械挖得面目全非,生活在这里的朱鹮不但难以觅食,还要忍受人为的干扰,一次次被惊飞,被迫逃离!

  记者采访了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丁海华,据丁局长讲,他于今年8月初得知此事,但该项目开工前并没有做环评,所以施工单位也没有和管理局接触。洋县水利局主管该项目的闫建宏副局长介绍,该项目属于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共4公里,今年6月开工,预计明年二三月完工,该工程主要是加固河堤,完工后对当地景观是一种改善。同时,他表示工程并没有做环评及与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洽。闫副局长认为,工程施工虽然在保护区的核心区,但没必要做环评,“做,一定通不过!”

  针对此事,陕西省林业厅高级工程师、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常秀云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而工程施工河段正处于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傥水河李家村至傥河水库,全长5公里的朱鹮保护核心区域,是朱鹮主要的觅食地。在保护区内施工,不但应该有环评手续,还要得到保护区主管部门,也就是省林业厅的批准。

  根据目前的现状,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首先应该主动与施工方联系,责令其停工,保护好觅食地。另外,这种所谓的“恢复、改善环境”的工程,毕竟一切还是人为的,对朱鹮早已适应的自然环境,还是一种破坏。在国外,政府会将人工建造的水泥河提砸掉,恢复成土提,那样更有利于动植物繁衍,朱鹮的食物才更有保证。华商播报记者宁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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