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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出台新规:市民领取结婚证时应无偿献血一次

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4-09-24 18:14:16 编辑:王秋阳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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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宝鸡市中心血站副站长李拴林认为,宝鸡市颁布的新办法,新增“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等内容,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明细化了国家《献血法》等法规的规定,操作性更强一些。

  “但这还是一种倡议,并不是硬性规定,网友的理解有些断章取义”,李拴林表示,不可能让市民献完血再去领驾驶证、结婚证,“我们在制定新《办法》的时候是很谨慎的”。

  既然是倡导,为什么选择领结婚、驾照这几个节点?李拴林解释称,驾驶员属于高风险职业,倡导让他们无偿献血,一来是让这些即将驾车行驶的人群建立社会责任感,安全驾驶。另外,无偿献血后对驾驶车辆的人群在意外发生后用血也是一种保障。领取结婚证的新婚夫妇,预示着已经成家立业,无偿献血也是让他们能为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也考虑到用血保障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