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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现场课”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张林)昨日下午,在咸阳市车管所,秦都区法院现场审理被告人宁某醉驾伤人案件,给200多名即将领取驾照的驾校学员上了一堂“现场版”的交通法规课。
今年5月14日凌晨零时30分许,被告人宁某酒后驾驶挂着伪造号牌的小轿车,沿秦都区秦皇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咸阳市公交公司时,与同向的李某驾驶的轿车追尾,导致李某头皮擦伤。后经司法鉴定证实,宁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5.62mg/100ml,远远超过80mg/100ml的法律规定。法庭考虑到事发后宁某积极支付给李某3万元的赔偿费,遂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宁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该案的秦都法院法官梁语晴结合案情,现场向听审的200多名驾校学员进行了“醉驾入刑”的普法教育,并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即将领驾照的学员讲述了醉驾的危害。
据了解,今年1到10月,秦都区法院共受理醉驾案件55起,除17起为交警检查发现外,其余38起均为发生事故后被查出醉驾,另外还有5起醉驾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案件由交警队以交通肇事罪处理。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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