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全市食用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进一步净化食用油市场秩序。
根据《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部门一要加强食用油生产、分装企业原料的监督管理,建立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及登记制度,严防“地沟油”流入生产分装企业; 二要加强食用油生产、分装过程的监管,严防掺杂掺假;三要进一步加强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严格登记备案延续工作,原则上不再备案新的食用油小作坊,且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只能在加工现场进行零售,不得批发,不得使用循环包装。华商记者周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