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前掉包银行卡 宝鸡4人合作盗窃被抓

  趁人不备时将钱扔到地上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瞬间偷偷换取别人的银行卡并窃取现金,这种取财不道行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11月19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今年1月至4月,钟某、刘某、钟某某、李某某四人合伙分别从贵州、江西、宝鸡陈仓区等地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受害人金钱数额巨大,所得赃款主要用于购买吸食毒品,窃的钱款已全部挥霍。

  据了解,他们四人采取分工形式,看到有人来到ATM机前取钱,其中两人便站到取款人的两侧进行分工合作,一人先是凑上前迅速观察到了取款男子的银行卡颜色、式样,然后偷偷从随身携带的作废银行卡中,选出与其相似的一张准备好。此时,另一人则趁取款人取完钱还未退卡的间隙,立刻丢了一些散钱在地上,并招呼取款男子:“这钱是你掉的吗?”以引开其视线。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前一人迅速制造出取款人的银行卡已经退出来的假象。待取款人转身想退卡时,后一人即装出一副急着要取钱的样子,催促他快点取卡离开。取款人一般在这样混乱的情况下,便顺手抽走了嫌疑人准备好的卡离开了。随后,他们在取款男子走远后,再将受害人卡内的钱转出。

  法庭审理认为,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其四人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分别作出不同惩处。

  华商记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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