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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确属不安全 应立即停产销售召回率要达到100%

西安新闻 作者:王卫平 2014-11-26 03:16:27
[摘要]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西安市关于深化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分别就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西安市关于深化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分别就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昨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将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西安市被列为首批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即日起到2016年8月,按照启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公示推荐、巩固提升共5个阶段分步实施创建工作。

  将围绕创建指标,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粮油、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等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市民对西安市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在70%以上。

  违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行政区100%的生产企业和90%的经营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

  西安市将加强过程监管,制定年度、季度、月检查以及抽查、巡查计划。监管对象底数清楚,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做到巡查全覆盖,每户每年全面巡查1次。风险高、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巡查4次,每季度1次。

  落实行政村、社区协管员的补贴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基础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市级财政每人每月补贴50元,区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50元。

  问题食品召回率达100%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机制。加强对“四小”、地沟油等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产品包装管理,消费者可通过产品包装、产品编号进行查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要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时,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召回率要达到100%。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西安市公安局将组织专门的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机构。监管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办,查办率100%。

  从2015年起,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3%。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设有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统一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

  对不履行创建责任、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西安市关于深化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

  县区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聘

  昨日的常务会通过了《西安市关于深化县(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这标志着西安市全面开始县级公立医院的改革步伐。

  县级公立医院应达二级甲等水平

  此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将使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保健在基层”的目标。县(区)级政府要制定本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含非公立医院)。临潼区、长安区、阎良区、户县、高陵县、蓝田县、周至县7个远郊县(区)政府负责办好县(区)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中县(区)医院、中医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水平。

  公立医院补偿水平要体现公益性质

  县(区)级公立医院补偿主要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两个渠道构成,补偿水平要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保证医院正常运行。

  县(区)级政府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县(区)域户籍人口每千人不低于3.0张病床、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区)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总量。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诊次总额预付、按病种支付等付费方式。

  对药品进行网络全程监控

  认真执行西安市县(区)级以上药品集中采购总体工作方案,严格按要求做好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目录内药品、备案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全部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交易,采购、配送、入库、结算等全部通过网上操作。

  建立医疗单位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对药品采购、配送等实行网上监控,确保用药安全。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

  护士不得少于每张病床0.4人

  设立县(区)级公立医院理事会。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区)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推行县(区)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院长由理事会公开选拔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理事会聘任。按有关规定对院长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县(区)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优化人员结构,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量的85%,护士不少于每张病床0.4人。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王卫平 采写

  ■《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城市民用建筑应同步建人防工程

  昨日的常务会通过《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含棚改、经适房、廉租房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防护等级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设施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不得擅自更改,确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报人防部门批准,应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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