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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泰大厦小区有车库却成摆设 居民爱车难“入住”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王梅 2014-12-04 08:04:56
[摘要]王先生在西安崇业路丰泰大厦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就是看中了小区有一个三层的立体车库,为以后停车方便。

  王先生在西安崇业路丰泰大厦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选择在这里买房,就是看中了小区有一个三层的立体车库,为以后停车方便。没想到,住进去才发现立体车库根本没有使用,一直闲置着,业主们把车都停到道路上,甚至把消防通道都堵塞了。

  12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丰泰大厦。刚进门就看到道路边停放着一排车,留出来的道路距离根本不够消防车通过。立体车库在小区住宅楼的后面,上下总共三层,地下一层,地上两层。记者看到,除了地面一层的车库内停着车,二层的车库上面空荡荡的,总共60多个车位,40多个都闲着,而车库旁的小区路边,车辆却停得满满当当。另一名小区业主孙先生告诉记者,立体车库以前可以正常使用,也不知什么原因,近两年来物业就不给供电了。

  据了解,丰泰大厦的立体车库2008年正式投入使用,其中部分车位被出售或出租供业主使用。2012年,开发商与另一家公司出现债务问题,被法院执行强制清算,原小区物业和立体车库等作为公司资产一并清理,其中立体车库被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拍卖,小区也因此换了新的物业公司。而现在的西周物业并不享有立体车库的经营收益权,无法管理,所以导致车库一直闲置。

  西周物业的负责人徐经理解释,对立体车库不做管理,除了经营收益权不在物业,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个立体车库是一个违建,他说:“这里本来是一块绿地,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建绿地建了个立体车库。”他拿出当初的建设规划图给记者看。还说他们在两年前进入小区时,就和当时的业主委员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拆除车库、恢复原样,同时停止了车库的使用和管理。但记者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判决书上看到:法院经审理认为,丰泰公司已将涉案车库经营收益权通过拍卖程序转移至第三人,第三人作为通过拍卖程序获得经营收益权的权利人,没有拆除车库,恢复原状的义务,因此不予支持原告诉讼请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接着,记者来到了西安市规划局雁塔分局。工作人员说经过调查,立体车库的项目从手续和资质上看,并不存在违法的情况,至于物业公司停止车库使用的原因,主要由于物业公司和车库现在的所有者存在分歧。在规划部门的沟通下,小区物业徐经理表示,会尽快和立体车库现在的权利人协商,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

  (感谢于女士提供新闻线索)

  本报记者王梅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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