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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偷后赃车因违停又被扣 2300元停车费谁买单?

西安新闻 作者:赵彬 2014-12-18 05:54:47
[摘要]鉴于车辆是被盗后违停,而且交警也未按照上述便民措施通知自己,车主田先生认为,2300元停车费不应该由自己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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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田先生的车仍停在西安大寨路一执法停车场内 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今年8月1日,自己的车在自家店门口不见了,田先生一直以为车辆被盗。直到12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通知田先生,他的车因在别处违停被拖移至停车场停放了4个月,让他到交警队处理。

  如今,田先生要想取回自己的车,就必须缴纳2300元停车费及100元违停罚款。

  事发

  没拔车钥匙 车停店门前“不翼而飞”

  在西安土门新华批发市场做生意的田先生有一辆开了7年的面包车,8月1日早上,他开着面包车来到市场后,将车停在自己店门前的道沿上。“车就在门前3米处,我图方便就没拔钥匙,也没有锁车。”田先生说。

  上午11时许,田先生发现面包车不见了。“起初我怀疑是被执法部门拖移的。”田先生说,他先后打电话给城管和辖区交警莲湖大队,但对方均称没有拖移他的车。

  “车丢失当天我就去土门派出所报案,民警让我先排除车是否被熟人开走或被执法部门拖移。我找了9天,但城管和交警均称未拖移我的车。8月9日,土门派出所立案调查。”田先生说。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土门派出所看到,8月9日办案民警接待田先生时的登记表中写道:“2014年8月1日12时许,报案人田某某报称,其一辆五菱面包车停放在新华批发市场北门的道沿时被盗,当时以为城管拖车。到派出所备案,现经核实该车被盗。”在处警结果一栏中写道:“报立刑事案件。”

  进展

  4个月后 交警通知车在别处违停被拖移

  从8月1日到12月,田先生一直没有这辆车的任何信息。“我以为车彻底找不回来,就新买了一辆车,也没再主动找过被盗走的面包车。”田先生说,12月11日,他突然接到自称高新交警大队的电话,说他的车于8月1日下午2时在大寨路违停被拖移,目前车停在西陇停车场。让他交纳100元违停罚款后去停车场取车。

  经过高新交警队解释,田先生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原来我的面包车于8月1日上午被人偷走后开到了大寨路,并且违停。当天下午就被高新交警大队按违停拖移至西陇停车场。”田先生说。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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