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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理跑腿帮成立业委会 只为更好沟通管得更好

西安新闻 作者:王磊 2015-01-20 04:14:29
[摘要]很多人印象中,小区业委会是专挑物业刺的,是物业公司的对头。而西安城北有家物业公司经理,主动动员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他还亲自往政府部门跑了十几次,帮助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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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王启峰

  在很多人印象中,小区业委会是专挑物业刺的,是物业公司的对头。而西安城北有家物业公司经理,主动动员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他还亲自往政府部门跑了十几次,帮助成立业委会。有人疑惑,物业公司为啥这么积极让别人监管自己?

  >>盼望政府部门指导成立业委会

  西安凤城八路风景御园物业经理石海贵,近一年来,一直在等一个结果:希望政府尽快派人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办公室时,他拿出了一叠资料,有业主花名册、物业管理区域证明、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证明等,按《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这些东西是业委会成立前,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给筹备小区的资料。

  “这些东西,有的小区物业不肯给筹备小区,而我早早就把这些东西准备好了。”他说,成立业委会还需要一个条件,就是得有一级政府即当地街道办事处指导。为此,去年3月,他先去经开区,被告知开发区不是政府,无权指导,后又去张家堡街办,答复是按区域划分,风景御园不归他们管,应该找经开区,再去汉城街办,得到同样的答复。他来到小区所在的白桦林居社区,工作人员告诉他社区没有权限指导。

  3个月,他往这些单位跑了十几次,可没有任何结果。在此期间,为让业主积极参与到业委会成立事项中,物业公司特意做了个大型宣传板,放在小区南门里。去年5月,14位业主报名,风景御园业委会筹备小组成立。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石海贵说,“东风”什么时候来,他也不知道,今年他还会继续跑,直到有政府部门指导成立为止。

  >>为啥帮成立?更好沟通,把小区管得更好

  有人疑惑,物业公司追求的是利益,为啥这么积极让别人监管自己?对此,他说,小区有了业委会,物业能与业主更好沟通、协作,把小区管得更好。以往,物业每季度召集业主开一次座谈会,但业主座谈会的形式,肯定没有直接与业委会对话效果好。

  “有了业委会,大修基金好启动,小区过保的房屋也好维修。哪些地方的绿化需要移植、补种,这些都需要与业主沟通,有了业委会,沟通效果会更好。另外,收不来的物业费,业委会也会协助收取。”他说。

  至于“被监管”,他并不担心。他说,小区的共有收益,物业一直用两个账户保存着,归业委会的,有单独账户。

  “有人说,物业公司牵头成立业委会不符合程序,我只对业主宣传,替业主跑路,等一切准备就绪,物业会退出,会按正常程序走。”他说。

  >>业委会是物业的对头吗

  长庆坊物业服务站站长张彤认为,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小区业委会是把“双刃剑”。小区有了业委会,能畅通业主与物业沟通的渠道,对物业管理中规范居民违规行为有帮助,另外,物业服务到位了,就不怕业委会监督。但是,如果业委会“变味”,不想着如何与物业合作把小区建得更好,而为自己谋取利益,对物业来说就很头疼。

  紫薇公园时光物业经理刘锋也有同样的担心:“有些业委会在行使权利中,是站在个人得失角度考虑,不是为推进小区业主与物业关系。这对物业来说,就是噩梦。”

  昨日,风景御园物业经理牵头成立业委会的事,引发讨论。

  电子城街办工作人员梁侃认为,聪明的物业会主动成立业委会,有利于相互对话沟通,也可以通过业委会维护物业自身的权益,但并不是物管行业进步,而是无奈之举。“本来就和物业没关系的事,物业为啥非要参与进来呢?一方面是开发商不积极,另一方面是和业主沟通渠道不畅。”

  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周文海律师说,有了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规范管理有好处,比如,启动大修基金,就需要业委会协助,但物业积极参与业委会成立,恐怕有控制业委会之嫌。

  “要看成立后业委会的行动了,如果真能维护业主利益,协助物业做好工作,那是共赢,如果损害业主利益,那就是伪业委会。”金桥太阳岛业委会主任王庆江说。

  西安业委会比较少 粗略估算不足300家

  陕西省业委会协会申办委员会总召集人何志恒说,他和其他业委会主任对西安业委会数量曾做过粗略估算,不到300家,占西安市小区总数量不足10%,而且,其中大部分业委会都处在“睡眠期”——业委会成立了,也备案了,但未能较好替业主办事。

  他认为,西安业委会少的原因,大致为业主对成立业委会的意识比较淡薄,觉得跟自己没关系,不积极;政府某些部门作为指导业委会成立的机构,自身对《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了解不够深入,不能正确指导;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本身,对法律一知半解。

  业委会通过正常程序,充分征求业主意愿后,对现有物业公司进行更换,选聘新物业公司,本是法定的权利,可现实是,不少小区都面临着物业公司难更换的现实。

  何志恒说,更换的难点在于交接环节,老物业公司掌握着包括业主信息在内的所有小区资料,他们不交资料,无法完成交接。另外,业主预交的水电费也在老物业手上,不进行清算,交接也无法进行。

  他建议,更换程序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以免老物业抓住“把柄”说事;政府有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的职责,业委会要多与政府沟通,争取更多支持;选聘新物业,一定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选聘能为业主提供更好服务的物业公司。

  华商报社区记者 王磊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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