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标城市增至8个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中,仅海口、拉萨、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8个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京津冀污染最严重
京津冀依然是区域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据介绍,京津冀区域内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为156天,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少85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7.0%,高于74个城市11.4个百分点。
据介绍,京津冀地区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和O3。京津冀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12个城市超标;PM10年均浓度为158微克/立方米,13个城市均超标;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8个城市超标。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等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在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