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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男子醉驾开车撞人 拖行500米才发现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虎元 2015-02-13 13:17:11
[摘要]办案交警经过了解发现,受伤男子并非是在车辆相撞时受伤的,而是在子洲县双湖峪镇峨峁峪村一加油站时被撞倒的。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杨虎元)2月8日19时40分左右,子洲县男子冯某醉酒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将路边行走的行人张某撞到后,将其拖行500多米后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被逼停,下车后才发现自己车下拖着一个人,目前伤者张某正在子洲县一医院接受治疗。

  2月8日19时40分左右,子洲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子洲县工业大道上,一辆微型的面包车和一辆小轿车相撞,致使一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子洲县交警大队迅速赶往现场,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办案交警经过了解发现,受伤男子并非是在车辆相撞时受伤的,而是在子洲县双湖峪镇峨峁峪村一加油站时被撞倒的。

  原来,2月8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喝醉酒后,驾驶一辆微型面包车在307国道行驶,行至双湖峪镇峨峁峪村加油站附近时,将行人张某撞到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行驶并将张某拖行至工业大道,碰撞到路边的小轿车后被逼停。伤者张某被拖行长达500余米,现仍在医院抢救,目前,伤者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冯某是在撞到另外一辆小轿车后才发现自己车下拖着一个人,目前医疗报告还没有出来,我们只能按照危险驾驶罪将冯某依法刑事拘留。”

  2月13日,子洲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栾仲年告诉华商报记者,如果医疗报告出来后,对张某造成严重伤害的,我们将会按照交通肇事罪对冯某进行起诉。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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