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策监督机制改革“快马加鞭”
央企里的腐败问题,与企业领导干部个人政治觉悟、为官修养有关。但从逐步暴露出来的情况看,制度漏洞不能回避。
应该看到,央企里存在的严重腐败,与过往国企改革不彻底存在关联。
问题的暴露,恰恰是改革的契机。要想彻底遏制住国企腐败,一方面必须依靠持续的高压,不断查处;另一方面又不能仅仅寄希望于高压,如何“奔着问题”引导改革,尤其是在腐败持续存在、一批腐败分子依然隐藏在企业队伍中的情况下,如何“标本兼治”营造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环境,依然是紧迫又棘手的问题。
一些制度性的改变正在发生。日前通过的《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而在此之前,为保证纪检工作的独立性,国资系统也已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确保专司纪检监察……
这些,还只是开始。
编辑:雷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