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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自学考试元宵节当日报名 逾期不补报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超 2015-02-15 15:59:22
[摘要]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本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登录网站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提醒首次在宝鸡市报考的在籍考生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周来市考试管理中心重新办理准考证。

  2月15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获悉,今年春季自学考试将于3月5日至14日报名。届时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报名,逾期不予补报。首次报考的考生,必须到指定的摄像点采集照片信息。

  据了解,我省在籍考生须在3月5日至14日登录网站,按报名流程选报课程、缴费成功即可。首次在宝鸡报考的考生须于3月5日至9日登录网站进行新生注册,填写本人基本信息;3月10日开始到选择的摄像点(各县区招生办)摄像、确认信息;3月14日前登录网站选报课程、缴费。报考费不论是否首次报名,统一为26元/生·科次,缴费通过开通的网上银行功能进行办理。

  所有报名成功的考生于本次考试开考前10日内登录网站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提醒首次在宝鸡市报考的在籍考生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周来市考试管理中心重新办理准考证。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考生:首先报名时间全省统一,逾期不予补报;其次首次报考的考生完成新生注册后,必须到就近的县(区)招生办摄像点采集照片;第三是考生缴费不成功,视报考课程无效;第四是“报考考区”要与选择的摄像点所在县(区)一致,否则可能会导致不能在宝鸡参加考试;第五是全国考办对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公布了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请广大考生留意,及时调整教材。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0917-2790613、2790612咨询,或到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寻求帮助,该考试将于4月18日、19日进行。华商记者 张超 通讯员 保鸿飞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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