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核心是,允许企业和金融机构自主开展境外融资活动,自主计算境外融资的规模,自主权衡境外融资的结构,从而扩大企业和金融机构从境外融资的规模与渠道。
《实施细则》适用于整个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含扩区前和扩区后。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表示,《实施细则》的发布是央行上海总部发出的“新年大红包、压岁钱”。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说,这份《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十分重大,标志着上海自贸区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开始。他把上海自贸区启动的这轮金改形容为“3.0版”。
针对上海自贸区“金改3.0版”的意义,屠光绍从四方面予以概括: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的务实举措,对投资贸易便利化、扩大企业融资来源、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益有重要意义;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的新渠道、新平台,拓展融资能力并提升服务能力;第三,细则的出台是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重要步骤;第四,是上海全球金融中心建设的有力推手。
张新透露,2015年上半年,上海自贸区将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改革政策出台,核心是围绕资本账户的全面对外开放,利率市场化全面推进,从人民银行的角度全力推进,企业和个人的境外投资的全面到位,央行金融监管负面清单的全面实施,以及各项风险管理系统的依次到位。
编辑: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