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民生社会 > 正文

榆林一污水处理厂外溢300多吨污水 被责令整改罚款5万

民生社会 华商网 作者:白苗苗 2015-02-16 11:05:03
[摘要]华商报曾报道榆林一污水处理厂溢出300多吨污水,导致附近的土地以及地下水受到污染一事,该报道引起副省长张道宏批示。

  华商网讯 1月13日,华商报曾报道榆林一污水处理厂溢出300多吨污水,导致附近的土地以及地下水受到污染一事,该报道引起副省长张道宏批示。近日,省环保厅将查处结果予以公布,责令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对其水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运立案调查。

  据调查,2014年12月初,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公司部分管道出现破损问题,该公司随即要求各生产企业停止排污,同时停用污水处理设施。直至12月19日,破损管道全部修复,污水处理设施恢复运行。

  在此期间,3家生产企业产生的高盐度废水均暂存于各自的应急池内,每天最大排污水量也有所限制。12月25日晚,3家上游企业污水排量突然增大,超过规定排量,污水处理厂一时难以全部接纳和有效处理,致使污水外溢达300吨左右。

  事发后,横山县环保局向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2015年1月8日,该公司对外溢污水进行了清理,共抽回蒸发塘外溢污水约200吨,清理结冰和泥土100多方送至园区垃圾填埋场。

  此外,因该公司污水溢出厂区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没有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未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榆林市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据了解,该公司污水处理项目2012年开工建设,2014年4月投入使用,并未经环保验收。日前,省环保厅陕北环境督查中心要求榆林市环保局责令榆横第一工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对该公司水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运进行立案查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报备手续,落实环境安全责任,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关新闻:榆林一污水处理厂溢出300多吨污水 引市民质疑

编辑:白苗苗

上一篇:西安年货会食品区销售最快 商家感叹西安还是吃货多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