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 张喆)除夕夜跨年时,黄女士一家三口在小区里看烟火。烟花绚丽过后,黄女士感到头部一阵生疼,一摸脸上全是血。原来是烟火腾空后的炮灰落下来,砸伤她的头部,缝了两针。
黄女士家住渭滨路的高山流水幸福快车小区,除夕夜晚,她和丈夫带着5岁的儿子到楼下去看别人放烟花。物业规定的烟火燃放地点在小区门外,黄女士一家三口就站在大门里,距离燃放点大约20米,“当时人很多,大约二三十个业主,很多都是带孩子看。”黄女士说,小区大门外,很多业主等着燃放烟火。
跨年之时,黄女士看见门外有个人放了一个方形的“墩子”,烟火腾空。突然,她感到头部一阵生疼,“当时没有多想,还抬头看天空,小区里也比较暗。”黄女士说,没过多久她就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才发现是血。她才反应过来,头部是被烟火炮灰掉下来砸伤了。
从黄女士爱人王先生提供的照片上看到,血迹顺着脸部留到黄女士的衣服上。当晚,黄女士被爱人送到了附近的长安医院,医生对伤口进行了清创,并缝合两针。
今日上午,在高山流水幸福快车小区门口,依然挂着“爱护环境、减少雾霾,请您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横幅,小区门口还放着一堆烟花燃放过后的碎屑。王先生说,当晚爱人受伤后,他叫旁边的两名保安过来看了看,将情况说明后,就将爱人送去了医院,但具体是谁燃放的烟火,他并不知道。王先生认为,小区物业既然设定了固定的燃放烟火地点,就应该考虑到意外情况,合理划出警戒线。
对此,高山流水幸福快车小区的物业经理辛亮表示,春节前,物业给每个小区单元门口都张贴了通知,包括小区大门口的横幅,都在倡导业主尽量不燃放烟火,但物业阻止不了小区业主燃放烟火的行为,只能在合理的范围内引导。为了确保小区里的安全,避免引发火灾等意外,物业就在大门外划出数十平米的指定区域,并放置了“烟花爆竹燃放点”的牌子。“保安人员已对附近进行巡逻,不能停车,且燃放点周边放了灭火器,确保财产安全。”
辛亮表示,黄女士受伤确实是个意外,谁都想不到。对于业主提出的诉求,辛亮表示,如果业主觉得物业应负责任,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判赔,我们会全权负责。” 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周兴武律师表示,在这件事情中,物业已经尽到了管理和服务的责任,黄女士作为成年人,也应有防范意外事件的意识。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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