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
“老工人”月普增640元
目前,本市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适当加大调整力度,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640元。
军转干补足到平均水平
第二种特殊调整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355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最低养老金相应上调
此次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609元、1464元、1331元。参加2015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记者 肖丹)
■相关新闻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增40元
北京晨报讯(记者 肖丹)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2015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具体调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40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长幅度为9.3%;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增加35元,从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长幅度为10%。此次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补发到位。
本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调整,预计2015年当年受益人群为90.7万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48.7万人,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42万人。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增332元
北京晨报讯(记者 肖丹)2015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是: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由目前的月人均3370元调整为3702元,人均增加332元,增幅9.9%。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80元,二级伤残360元,三级伤残340元,四级伤残3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目前的月人均1757元调整为1917元,人均增加160元。此二项调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生活护理费目前人均每月2088元,待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于7月1日进行调整。
目前全市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护理费待遇人员共1.2万人。
失业保险金平均每档上调110元
北京晨报讯(记者 肖丹)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信息,2015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增长10.3%。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此项调整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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