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说法
饶平县东山派出所民警:买来的新娘出走或者将自己转卖以求得更多钱财
赖社会告知,21岁的越南儿媳妇赖柚是他花28000元,从一个嫁到饶平近20年的越南媳妇手里“买”来的。
“儿子文化少,沉默寡言,很少与人沟通,去年已经32岁,还没谈过对象,家人非常担心”,赖社会说,为给儿子找个媳妇,他打听到在饶平浮山镇有个专门给结婚困难的男子介绍异国对象的“媒婆”,“媒婆也是越南人,嫁到饶平近20年,之前多次给大龄男青年介绍对象,都是越南女子。因多次成功婚配,她在饶平的农村声名鹊起。去年,我和儿子到媒婆家里,看到了赖柚,儿子很满意。经洽谈,她开出28000元。”
“筹集28000元交给媒婆后,赖柚跟到我们家了”,赖社会说,赖柚到家后表现很正常,除不时与他人通电话外,其他都好,“因为期望她能给赖家传宗接代,也不用她干什么活”。去年5月,赖柚有了身孕,经常离家出走,家人十分着急,四处找寻,成功将她找回来。
饶平县东山派出所民警介绍,因为越南新娘是私家买卖而来,从法律层面上而言,无法承认他们的关系。在当地,她们因没有户籍,缺少安全感。这种没有归宿的境况使得许多越南新娘在与“丈夫”生活一段时间之后,会选择出走或将自己当生意物品多次转卖,以求得更多钱财。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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