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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员向走私人员收好处费 称不拿就不合群

国内 人民网 作者:王纳 2015-03-20 11:23:11
[摘要]19日,原沙头角海关的7名关员在深圳盐田法院受审。他们均是隶属于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分别涉嫌受贿罪、放纵走私罪和行贿罪三项罪名。

  辩解:

  “潜规则”存十几年

  昨日上午,该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庭审理。庭审吸引了很多家属前来旁听,因为法庭旁听席有限,该法院在法庭旁边专门开放了一个会议室,安排家属及相关旁听人员观看庭审的视频直播。

  庭审时,7名被告均穿便装出庭受审,没有穿囚服。

  第一被告郑小梧出庭时,面对检方对其提出的受贿罪、放纵走私罪和行贿罪三项指控,只承认了其中一项行贿罪,而对其他两项罪名表示有异议。

  关于放纵走私的行为,郑小梧表示,自己的职责是科室的内部行政管理,加上平时都是跟着关长到处开会,几乎不会到关口直接管理通关情况,所以自己对如何放纵走私一概不知。

  郑小梧辩称,检方指控的这种“好处费”的收钱标准和分配标准并非自己定下来的。

  郑小梧说,自己在沙头角海关工作十几年,以前在机关里工作时就知道一线关口有这种情况(按“潜规则”放纵走私)。

  郑小梧还把这种情况称为“顽疾”,他表示自己甚至还动用过自己的职权来抵制这种做法,比如扣押走私车辆等等。

  购买水果每月几万

  郑小梧承认收了钱,但他却坚称这些钱是用来当作办公经费的,包括科室分给他的“好处费”和个人收受走私分子孝敬的14万元现金。郑小梧说,沙头角海关平时接待任务特别多,而这些经费都是需要四科支出,如何使用这些“好处费”,领导是知道的。郑小梧说的领导,就是已判刑的原关长吴文奎等人。

  郑小梧列举了一些支出项目,比如一次性支付给中英街某水果档的27万元现金,因为单位每月都要支出几万元购买水果;比如在饭堂搞宴请接待时,从外面购买海鲜野味;比如海关领导外出慰问,购买新款手机作为礼品等等。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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