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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场酣畅淋漓的环保公益诉讼吧

华商观察 华商报 作者:杨鹏 2015-03-22 09:19:21
[摘要]称“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今年元旦起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新环保法今年元旦起开始实施,首次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年初,针对公益诉讼条款的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详细规定了如何进行公益诉讼。3月19日,环保部主管的环保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山东省德州市中院提交诉状,对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污染大气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00万元。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第一个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此案引起环保部门和舆论的广泛关注,以至有媒体贴上了“新环保法迎来公益诉讼首案”,但这显然是有些过誉了。其实,在公开报道中,一月份就有两起环保公益诉讼,一起是,就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当天,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了一起环境公益诉讼,“环保公益诉讼首案”应非此莫属;另一起是,贵州金沙县检察院将环保局告上法院,拿到了“我国首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的头牌。

  所以,在新环保法实施后,中环联发起的这次公益诉讼,充其量算得上“首例雾霾公益诉讼”。不过,雾霾肆虐,中环联也算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起诉相当振奋人心。但欣喜之余,或许又有一丝隐忧涌上心头——雾霾如此严重,为什么是中环联起诉?咋就没见别人起诉?

  有必要从头说起。新环保法修订经历了四次审议,一审稿中“公益诉讼”压根未列入,从而引起舆论反弹,二审稿倒是迎合了民意,却又指定中环联获得了环保公益诉讼的“独家代理权”,在舆论压力下,三审稿做了进一步扩大,舆论还是不买账,继续讨价还价,渴望能够“人人都有权发起公益诉讼”,最终四审稿再次扩大,但公益诉讼还是没有对个人开放,据业内人士估计,符合新环保法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大概就300家左右。加上去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可以这么说,现在有资格发起“雾霾公益诉讼”的,也就这300家左右的社会组织和各地检察院,别无选择。

  如今,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三个月有余,公众费尽心力争取来的公益诉讼,正在一步步打开局面,但相较于日益严峻的环保形势,能打的公益诉讼官司,可谓随手可得,坦率说,我们太希望在新环保法实施后,能迅速掀起一波公益诉讼小高潮,可事实上,公益诉讼只能算是零零星星,这难免有些让人失望。得承认,公益诉讼制度在中国刚刚上路,还在摸石头过河。恰因如此,由环保部主管的中环联此次发起公益诉讼无疑具有标杆意义,希望这个堪称环保组织领域的“一哥”能够带个好头,起到一个示范作用,让所有人完整地看看,环保公益诉讼到底怎么打。这场官司,能够成为一堂环保公益诉讼观摩课,再好不过。

  不过,据最新消息,“针对德州晶华集团污染问题,德城区政府、晶华集团主要负责人将立即组织停产治理”。当地政府早不治理,晚不治理;污染企业也早不停产,晚不停产,都偏偏在中环联提交诉状,等待法院是否立案的空当中现身,如此,一场具有标杆意义的官司还能不能打到法庭上,多少都有些疑问。此时,我们期待当地法院能够秉持法律原则,该立案必须立案,倘若符合立案条件的话,更期待中环联能乘胜追击,痛打落水狗,是的,我们太需要有一个警醒世人的案例,有一场酣畅淋漓的公益诉讼来提振士气。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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