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荷兰持有者承认肉身坐佛来自中国 避提所有权争议讯新闻
图为中国千年肉身坐佛
昨日,记者从福建三明市大田县文博部门获得最新消息,国家文物局接受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联合委托国家文物局追讨章公六全祖师像的申请意愿,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启动追讨程序。肉身坐佛的持有者、荷兰收藏家昨日也发表声明,承认佛像来自中国,但对所有权争议只字不提。
近日,一则“欧洲巡展的千年肉身坐佛,疑为三明20年前丢失的章公六全祖师像”的报道,引起了媒体、民间的关注。历代守护章公六全祖师像的阳春村民,这些天都在想方设法搜集新的证据,提供给国家、省等文物专家,以求证实在欧洲展出的千年肉身坐佛确是章公六全祖师像。
村民林文炳说,章公六全祖师像跟别的菩萨不同,这尊佛像重130斤,座垫也比别的菩萨座宽大。村民们对章公六全祖师像深怀感情,期盼着他早日回到家乡。
另据新华国际报道,坐佛荷兰持有者的发言人当地时间23日下午向记者发来声明,称鉴于当前媒体报道“看似转向不利”,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将其用于博物馆巡展。声明承认这尊佛像是1996年从中国获得,但只字不提所有权争议,称关于佛像的科学研究还在继续。
记者收到的这份声明用英语写就,未提及收藏者的国籍与姓名,仅称其为肉身坐佛“所有者”,是一名中国早期艺术品的狂热收藏者,从事中国艺术品收藏近30年。
荷兰《民法典》有关“占有时效”的条款规定,持续、公开、非暴力、未被争议地占有他人财物,期满20年,可取得该物所有权。也就是说,原有者如在物品被盗之日起20年内未提出归还要求,则新持有者即便当年是恶意占有,也可获得该物所有权。
因此,如果这尊佛像就是被盗佛像,那中方应在2015年至2016年即佛像发现被盗并被他人占有满20年之前,尽快向荷方明确所有权争议的存在,使得佛像持有者无法援引“占有时效”条款。
编辑:娱乐实习生-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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