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的女子莉莉(化名)凌晨在路边搭乘一辆摩托车时,司机小军(化名)趁其醉酒意识模糊之际,强行将莉莉载上宝鸡市北坡公园将她强奸。近日,金台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小军3年6个月。
2014年8月2日凌晨3时许,喝酒后的莉莉站在金台区宝平路北庵村路口,准备拦车去市区一家酒店,她将正骑行路过的小军拦下,两人谈好价钱后,小军载着莉莉前往酒店,坐在摩托车上的莉莉因喝酒昏睡在车上。小军顿时心生歹念,他改变行车路线,将莉莉载到市区北坡公园的一处凉亭下,欲将莉莉强奸。
在小军实施强奸时,苏醒过来的莉莉拼命反抗,但在小军恐吓和威胁之下,反抗没有生效。强奸后,小军给莉莉支付了100元,并把她载回北庵村路口。后莉莉向警方报案,当日小军被警方抓获。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小军采取恐吓、威胁等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的供述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于是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小军3年6个月。华商记者 丁瑜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