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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保障房建设先进市 最高可获奖5000万元

综合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孙洪伟 2015-04-03 06:07:16
[摘要]奖励资金可用于保障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不得用于买车、兴建楼堂馆所、公费旅游、发放个人奖金等。

  华商报讯(记者孙洪伟)日前,我省印发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将对保障房建设先进市,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省政府对市级政府的奖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一等奖奖励5000万元、二等奖奖励3000万元、三等奖奖励1000万元。对保障性住房综合管理工作优秀的10个县(市、区)进行奖励,各奖励600万元。

  奖励资金可用于保障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不得用于买车、兴建楼堂馆所、公费旅游、发放个人奖金等。

  又讯(记者孙洪伟)4月8日~30日,省住建厅将对各市落实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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