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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富翁过世半年 名下土地超4亿台币无人继承

社会新闻 环球时报-环球网 2015-04-10 17:02:06
[摘要]三重地政所主任邱君萍说,不动产所有权人过世之后6个月内,家属必须申报遗产税、办理继承登记,否则将按公告地价千分之一开罚,每隔1个月加罚1倍金额,最高罚20倍。去年单一个人最高额纪录在芦洲区,市值6亿土地迄今无人继承;今年最高额则在三重区,土地价值4亿多。

  台海网4月10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北市三重区地政事务所日前清查无人继承土地,发现有名老先生过世已超过半年,名下数笔土地共约5千多平方米,现值超过4亿元(新台币,下同)却无人继承,地政所已透过户政体系尝试通知家属,届时若仍无人提出申请,市府将代为标售,最后无人申领就会充公。

  三重地政所主任邱君萍说,不动产所有权人过世之后6个月内,家属必须申报遗产税、办理继承登记,否则将按公告地价千分之一开罚,每隔1个月加罚1倍金额,最高罚20倍。

  地政所每年都会办理清查,并从4月公告到6月底。去年单一个人最高额纪录在芦洲区,市值6亿土地迄今无人继承;今年最高额则在三重区,土地价值4亿多。整个三重、芦洲地区另有143人的310笔土地、66栋建物没人办继承,通常都是因为晚辈对遗产分配谈不拢才会搁置。

  邱君萍说,其实家属可以先申办“公同共有”,事后达成协议再办理分割继承,否则除了罚款,不动产会被列管15年,然后公开标售,所得金额存于专户代保管10年,若无人申领就将归属充公。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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