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首页 > 新闻 > 陕西 > 商洛新闻 > 正文

商洛一路虎出车祸保险公司拒赔偿 称"临牌"系伪造

商洛新闻 三秦网 作者:张亮 2015-04-16 07:57:08
[摘要]商洛市镇安县柯希明购买的路虎揽胜极光越野车,悬挂“临牌”上路,在购车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发生单方事故。
  商洛市镇安县柯希明购买的路虎揽胜极光越野车,悬挂“临牌”上路,在购车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发生单方事故,起初,保险公司积极出现场、定损,但最后决定拒绝理赔,理由是“临牌”造假。柯希明不相信这个理由,因为“临牌”是他花300元钱请车辆销售方代办的,他准备起诉保险公司,不过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该“临牌”真的涉嫌伪造。
  事发 豪车接近50万没开一月坠河沟
  今年40来岁的柯希明是商洛市镇安县一名生意人,去年10月28日,他在西安三桥的西部国际车城内一家名为陕西兴宏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宏汽贸)的车行内,购买了一辆白色进口路虎揽胜极光越野车,裸车价44万余元,车行代为办理上税、买保险、挂牌等一系列手续,整车办下来48万余元。
  车行给柯希明购买的是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保费近1.4万元,柯希明选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等项目,均是不计免赔,保险自2014年10月28日零时至2015年10月27日24时止。
  在提完现车,悬挂兴宏汽贸代办的“临牌”之后,柯希明将车开走,因为生意事务在安徽省逗留了一段时间,“临牌”因此而过期。而后,他又打电话让兴宏汽贸再次办理一个“临牌”,并快递给他。拿到第二个“临牌”他看到,签发日期是2014年11月12日,有效期至当年11月27日,于是他的新车可以再次上路,他也同时决定,尽快回西安办理号牌。
  2014年11月23日13时左右,他开车在镇安县老家的山区公路上,车辆发生侧翻,坠入9米多深的河沟里,他的爱人断了3根肋骨。事故发生后,柯希明赶紧给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报案,镇安县和商洛市的安邦保险员工均到现场勘查,出现场的保险公司员工表示,会按程序尽快定损、理赔。柯希明告诉记者,安邦保险西安分公司起初给他的车辆定损27万多元,加上拖车费、停车费、其爱人医药费等费用,保险公司一共算了32万元左右。
  拒赔 安邦保险拒赔因“临牌”造假
  等待数日之后,保险公司告诉他,不能给他按正常程序理赔了,而且是一分钱都不赔,理由是发生事故时,柯希明车辆上悬挂的“临牌”是伪造的。
  柯希明告诉记者:“‘临牌’是我花了300元钱让车行代办的,怎么可能是假的呢?”于是,他又找到安邦保险陕西分公司,还是相同的回复。
  4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科技路的安邦保险陕西分公司,一位负责疑难案件调查工作的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已经在2月份就给柯先生的案子定性了,并且打印了《机动车辆保险拒赔通知书》,电话通知他本人来签字领取,不过他一直没有来领。”
  该刘姓工作人员表示,柯希明在安邦保险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双方是合同关系,合同保障双方权利的同时,也约束双方各自须遵守义务,其中在“责任免除”条款中,明确写道:“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该刘姓工作人员说:“我们去西安市车管所调查过,这个‘临牌’从来就没有悬挂在路虎极光车上。虽然柯先生说这是他花300元钱让车行代办的,但我们核实后确实是假的。”
  车行 “临牌”是“车托”代办愿配合调查
  随即,记者又来到西部车城兴宏汽贸了解情况,该公司负责人不在,一位金姓财务人员表示,她不知情,让记者联系一位袁姓销售经理。
  由于袁经理也没在,记者只能电话与他取得联系,他明确表示:“‘临牌’肯定是真的,是我们在郭杜的那个车管所找‘黄牛’办的,你们也都知道,这是潜规则,都是这么办的。保险公司单方面说是假的,他得拿出直接证据来,如果拿不出来,柯先生可以找更权威的职能部门鉴定到底是不是假的,我们建议柯先生走法律途径维权,我们会尽全力配合他。”
  袁经理还透露,他们给柯希明代办的第一个“临牌”300元,柯希明交钱了,第二个“临牌”的300元,柯希明还没有交钱。
  交管 “临牌”涉嫌造假建议车主报案
  4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郭杜的西安市车管所,在交管系统里查询这张号码为陕A27573的“临牌”到底是不是伪造。经过查询,自2012年以来,这张“临牌”从未悬挂在路虎揽胜极光车上。因为该张“临牌”上打印的签发民警姓名,系西安市车管所东郊分所民警,4月14日下午,记者又来到位于长乐坡的东郊分所,经查询,2014年11月12日当天,该所一共核发95张“临牌”,经过民警和记者仔细核查,确定这张“临牌”不是该所核发。自此可以确认,车祸发生时柯希明车辆上悬挂的“临牌”,并不是从西安市车管所系统发出,民警表示,这张“临牌”涉嫌伪造公安机关的证件及印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建议柯希明向购车地派出所报案,因为涉嫌伪造的行为已经造成他重大损失,如果经调查证据充分,造假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约见兴宏汽贸的袁经理,他表示人在安康,赶不回西安,记者在电话里将“临牌”涉嫌伪造的情况告知他,他表示会全力配合调查。
  报案 车主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花钱是让车行代办真的‘临牌’,谁知道却是个涉嫌造假的,我都无语了,怎么会出现这个情况,这个‘临牌’到底是谁造假的?他应该负责任,车行也有责任,他们为啥不走正规渠道办理真的证件?要不然的话,我早都拿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了。我会听车管所的建议,尽快弄个报案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就这个情况看,假‘临牌’不可能只出现在我一个人身上,应该是个普遍现象。”柯希明说。
  记者了解到,我国《刑法》明确,伪造证件罪是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妨碍国家重要机关如领导机关、军警机关、司法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公文、证件、印章的,因妨碍公文、证件、印章的犯罪行为而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单位、团体的名誉或者给其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
  正如柯希明所质疑的那样,涉嫌伪造的“临牌”到底是谁造假的?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文/图 本报记者 张亮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人人网腾讯微博网易微博0

编辑:王秋阳

相关热词搜索:临牌 安邦保险 兴宏 刑法 车管所 汽贸 伪造 民警 路虎 责任免除

上一篇:商南4岁女童有超强记忆力 70秒还原魔方背诗300首

表达看法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