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洪金洲被押上法庭 CFP图
16年收受贿赂380余次,从最少4000元到最大一笔583万元,共计受贿3900余万元,还有31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惧怕事情败露,在案发前陆续主动上交5500余万“廉政金”。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开庭审理贵州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州首府所在地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受贿
16年收受380余次贿赂 多在春节、中秋等节前
检察机关查明,自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从黔东南州镇远县建设局局长一路升迁至黔东南州副州长、凯里市市长,长达16年的时间里,单独或伙同其妻徐先玉(另案处理)非法收受贿赂。即使在京参加市长培训期间,也多次收受贿金。
16年里,他单独或伙同其妻非法收受了88个请托方的380余次贿赂。请托方包括房地产商、餐饮商、销售商等100多名商人老板。如从2006年到2012年,洪金洲先后11次收受凯里金龙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共计583万元人民币,为其承揽项目、征地拆迁等大开方便之门。
据调查,洪金洲单独或伙同其妻受贿多在节日间,春节前、中秋节前、五一节前最为频繁,收钱地点多是在家中和办公室。如先后9次收受凯里市金泰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杨某56万元,有8次是在2008年到2012年的中秋节前、春节前收受。
家中被盗甚至也成为洪金洲受贿的“缘起”。2010年4月,洪金洲因其住处连续两次被盗,认为凯里市公安局广场路派出所工作不到位,对该所所长表示不满,并在多个场合批评该所长。该所长担心被撤换,到洪金洲住处送了10万元,洪金洲收下。
编辑:杜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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