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排除涉黑罪名
警方起诉意见书曾称,该涉黑组织秘密拍摄导致当地谈“汪”色变
一年前,汪冬根及儿子汪金亮等共24人是作为一个黑社会团伙审查起诉的。但从日前的起诉书看,汪冬根与儿子汪金亮被分开起诉。
汪金亮仍然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12项罪名,与其他多人一起作为一个涉黑团伙被诉。当地的几名老百姓称汪金亮此前确实因为涉黑坐过牢,出狱后又纠集一些人,“我们都有点怕他”。
而汪冬根被单独起诉,将先于其子的涉黑案开庭。南都记者翻阅起诉书发现,汪冬根此前的涉黑罪名和罪行都未出现在起诉书中。
也就是说,汪冬根并未牵扯到汪金亮的涉黑案中。他涉嫌的罪名从去年的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保险诈骗罪,变为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
南都记者对比了警方的起诉意见书与检察院的起诉书,发现两者差距较大。在万载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中是这样描述汪金亮、龙志勇与汪冬根的黑社会团伙的:2011年5月汪金亮出狱后迅速纠集龙志勇恶势力团伙,并与汪冬根相互依托,在万载县境内,以暴力、威胁、非法调查或其他非法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团伙不断壮大,并逐渐形成了一个以汪金亮、龙志勇、汪冬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起诉意见书还指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跟踪、蹲坑等手段秘密拍摄部分党政干部并以获得所谓违规违纪证据相要挟,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重大影响,严重影响了万载县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破坏了万载的政治生态,挑战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万载党政机关形成了谈“汪”色变的恐慌气氛。
但这些内容都没有出现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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