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副局长驾警车撞宾利被拘留 个人承担贬值费用
4月20日8时许,深圳笔架山下梅岗南街靠近梅岗路口,一辆警车撞上一辆宾利车,警车头部损毁严重。
逃逸的驾驶员为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后自首,目前已被停职。
21日晚9时,深圳交警通报了4月20日晚公安副局长驾警车撞宾利事件的调查结果。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被认定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处一万元罚款,并处10日拘留。据悉,事故发生17小时后,钟宇军才到案,酒精测试结果为零。但据交警部门调查,钟宇军于事故发生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
4月20日—撞车当晚
19时45分 钟宇军饭后离开单位后撞车
据目前调查掌握,钟宇军于事故发生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用餐后,钟宇军于19时44分许着便装从单位驾驶粤O5811警号牌警车离开单位,随即1分钟左右就在单位附近(距森林公安分局约300米左右)发生交通事故,警车碰撞停放在梅岗路边车牌号为粤BH888L的小车。
19时55分 被保安搀扶回到单位 搭的士离开
事故发生后,钟宇军离开现场在本单位保安搀扶下回到单位,并于10分钟后再次搭乘的士离开单位。
20时08分 交警接到报警
涉事警车车牌号为粤O5811警,车属单位森林公安分局。事发后,警车驾驶员弃车逃逸。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共接到2次报警,第一次为20时08分,第二次为20时11分,并立即指派福田大队值班警力出警。
20时18分 交警到达现场调查
办案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经对涉事警车信息查询,确定车属单位为森林公安分局,随即前往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21时许 回单位向领导报告撞车事件
钟宇军再次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单位领导报告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21时40分 离开单位后失联
钟宇军再次离开单位,失去联系。
4月21日—撞车后第二天
凌晨1时许 交警确认逃逸驾驶员为钟宇军
办案人员至21日1时许,经视频录像等资料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车驾驶员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男,48岁)后,立即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积极追查钟宇军的去向,同时通报森林公安分局协助追查。
编辑:唐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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