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红二审维持原判 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12名
上诉人赵志红的辩护人张瑞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王洪皓、代理检察院陈宝峰、韩宝成到庭参加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群众共50余人旁听宣判。
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4·9”女尸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赵志红落网主动招供该案是其所为。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
编辑:实习生-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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