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报废车,又使用套牌,严重超速,肇事后逃逸,企图找人顶替,各种违法行为集于一身,4月29日,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张某。
华商记者4月30日了解到:4月15日22时30分,宝鸡市高新区交警接到一起交通肇事报案,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通过调查,一起严重违法交通法律的案件浮现出来。
当晚,张某为庆祝女友生日,聚集多人在蔡家坡吃饭喝酒。他喝了大量白酒后,驾驶越野车送两同伴回家。在高新区境内法士特专用道上,由北向南行驶时,撞上了同方向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郭某。张某发现撞人后,没有停车救人,而是驾车离开了现场。半小时后,他返回现场,发现受害人倒在地,其他路人已经打电话报警并叫了急救车。为了逃避罪责,张某打电话叫自己的弟弟来顶替。
面对交警询问,张某的弟弟前言不搭后语,张某企图让人顶替的企图落空。经讯问,他供述了酒后驾车撞人肇事又逃逸的行为。肇事现场的监控录像将事发经过清晰记录。经调查,张某驾驶的肇事车系套牌车,车辆已经被强制报废,没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经检验张某的血液,其乙醇含量为166.54mg/100ml,(醉酒的标准为等于大于80mg/100ml),属于酒醉驾驶。事发道路的限速为60km/h,经车辆检验部门测定,事发时他驾车的速度为84km/h。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某系遭受强大钝性外力致寰枢关节横断,颈髓横断,引发高级中枢神经系统传导阻滞,致心跳呼吸骤停死亡。经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华商记者 周金柱 通讯员 杜永清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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