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汉中勉县林业局、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销毁不法分子非法收购、猎杀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死体及肉块,共12个种类、84件。
2014年12月17日,勉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张家河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勉县武侯镇罗营村有人收售、猎杀珍贵野生动物。在犯罪嫌疑人闫某家依法查获有国家2级野生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死体9只、苍鹰死体1只;小麂死体12只、小麂肢体4件、毛冠鹿肢体3件、豹猫死体2只、豹猫皮2张、花面狸(果子狸)死体3只、猪獾死体1只、王锦蛇死体7条;一般性野生保护动物黑眉锦蛇(皮条蛇)死体2条、豪猪死体4头、豪猪肢体3件、野猪肢体23件、复齿鼯鼠死体3只、斑鸠死体1只,当时未能鉴别的动物肢体5件(后送国家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的保护野生动物华西鬣羚肉)。查获陕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小麂活体2只、毛冠鹿(青麂子)活体2只、豪猪活体5头,中华竹鼠活体3只。当时,所有被查获的野生动物死体及肉块依法进行了扣押。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于今年2月1日,在汉中市森林公安局的指导下将依法放生。
犯罪嫌疑人闫某于今年2月5日,被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3月11日被勉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涉案人员也于今年4月7日被勉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华商记者 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