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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子吵架从楼上扔下酒瓶砸死8旬老人

社会新闻 新闻晨报 作者:叶松丽 2015-05-05 07:24:58
[摘要]当天,杨浦区工农公园外一居民楼内,有人从高空向公园内抛掷一只空酒瓶,砸中那名正在公园内打牌的老人。吴某:楼高嘛,我又喝了酒,在跟老婆赌气,就扔得远了点。吴某:其他影响目前还没法估计,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艰苦,毕竟我要拿钱赔偿人家。

  看守所对话肇事者

  “直到警察找来才知道砸死人”

  记者:你经常来看老丈人,说明你人还是不错的。除了这次扔酒瓶子,以前还扔过别的东西吗?

  吴某:没有。这次是喝多了酒,跟老婆吵架才扔的,以前没有扔过。

  记者:你为什么把那只瓶子扔那么远?楼到公园有几十米。

  吴某:楼高嘛,我又喝了酒,在跟老婆赌气,就扔得远了点。

  记者:你扔酒瓶的时候,想过公园里有人吗?

  吴某:一闪念的事情,没有想那么多。

  记者:从4月19日扔瓶子到4月28日归案,这10天时间你想过自首吗?

  吴某:我不知道我(的瓶子)砸死了人。上个礼拜六,我还跟往常一样来看过我老丈人。直到警察找到我,跟我说这个事,我才知道我那天甩酒瓶砸死了人。

  记者:那天你几点离开老丈人家的?

  吴某:晚上7点左右,吃完晚饭才走的。

  “我做的事我肯定要承担后果”

  记者:你算摊上大事了。这事将如何了结?

  吴某:我做的事我肯定要承担后果。至于怎么了结,我也知道,我会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记者:你怎么看待你摊上的这件事儿?

  吴某:我当然很后悔。以后肯定会彻底改正这些不文明的习惯。

  记者:你想对死者和死者家属说两句话吗?

  吴某:我不是有意的,非常抱歉。

  记者:你估计这件事会对你和你的家庭产生什么影响?

  吴某:其他影响目前还没法估计,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接下来的日子会比较艰苦,毕竟我要拿钱赔偿人家。

  看到高空抛物曾觉得“事不关己”

  记者:你以前看见别人高空抛物吗?

  吴某:看到过,我们小区有两栋楼,就有几户人家经常这么做,我看见过。

  记者:你看到别人高空抛物时是怎么想的?

  吴某:事不关己,没有想法。只要没有砸到我,我就不会去过问这些事。

  记者:上海高楼这么多,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威胁很大,你这两天对这个陋习有思考吗?

  吴某:我觉得是我们的物质文明发展太快,而精神文明,或者说是市民的整体素质还没有跟上来。

  记者:从你的角度看,有没有很好的措施来治理高空抛物的劣习?

  吴某:我一个老百姓能有什么好办法?这个事还是需要市民自己去克服。

  律师说法

  既要赔偿也担刑责 具体罪名尚有争议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认为,此案中吴某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马永健说,如果从高处随手扔下酒瓶、石块、花盆、电热壶等物品,针对的不是特定对象,行为对他人生命、健康、公私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又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马永健说,这件事情已涉嫌触犯刑法,不是肇事者赔钱就能了事的。

  民事赔偿只是表明一种悔罪态度,如果赔偿到位又能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考虑而已。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唐志坚律师认为,从肇事者吴某的行为特征来看,他侵害的对象是不确定的。但是从他的动机上看,目前还看不出他有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所以,如果以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是不准确的。“在本案中,鉴于吴某酒瓶的落点是公园,经常有人在这里活动。他的这种行为就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唐志坚指出,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量刑应该在7年以下。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周廷柱律师进一步指出,吴某认为赔点钱了事的想法肯定是不对的。这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子,赔偿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

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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