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咸阳讯(记者赵方)5月2日晚,咸阳市渭城区文物旅游局稽查大队一中队长酒后打骂巡逻的环境监察人员,民警带其回派出所途中,又打骂民警。事后,该中队长被警方行政拘留。华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打人者已被撤销中队长职务。
经查,酒后打骂环境监察人员及处警民警的男子姓马。昨日,马某就职的渭城区文物稽查大队回应,经查证,马某行为发生在节假日,且不是单位假期安排的值班执勤人员,因此其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应当对其行为产生的后果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工作单位对马某的违法行为不包庇、不回避,并以此为教训,在单位内部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第三,及时上报主管上级,对公安机关和主管上级给予马某的任何处理表示支持;第四,对马某给予警告处分(限期6个月),同时撤销其中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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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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